索引號 : 000014349/2020-04216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其他 發文單位: 咸寧高新區財政局
名 稱: 【重要政策】高新區財政局關于轉發《咸寧市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0年03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0-03-25 10:00
各辦(部、局)、高投集團、橫溝橋鎮:
根據高新區主要領導指示,高新區財政局現將《咸寧市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暫行管理辦法》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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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咸寧市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暫行管理辦法
高新區財政局
2020年3月15日
附件
咸寧市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暫行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 34號)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力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決定》(鄂發(2015)19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市級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辦法。
一、資金管理的范圍
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是指由市級財政按照扶貧投入政策預算安排及上級轉移支付專門用于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等方面資金。包括:產業獎補資金、幕阜山綠色產業帶發展資金、駐村工作隊經費、出列村獎補資金、農村貧困村公路
補助等。
二、資金的預算安排
(一)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采取“部門依規申報、財政統籌安排、法定程序審批”辦理。
(二)每年由市扶貧辦按照政策要求、年度扶貧任務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商有關部門提出年度扶貧資金計劃,按統一的預算編審程序報市財政局。
(三)市財政局根據精準扶貧的政策規定,結合市級財力情況和市扶貧辦的年度資金使用計劃,提出扶貧資金預算安排草案。
(四)市財政局按照預算編審程序報市政府和市人大批準。
(五)市財政局在市人大批準后,將預算按規定批復下
達到項目實施單位,并及時將資金撥付到扶貧資金專戶。
(六)年度執行中,根據扶貧工作任務,需要調整預算的,由市財政局商扶貧辦依照預算調整程序辦理。
三、資金的使用管理
(一)資金的管理
1.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實行專戶管理,所有市級財政
安排的專項扶貧資金由市財政局撥付到設在市扶貧指揮部的扶貧資金專戶,由市扶貧辦代為管理。
2.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按照“誰使用資金、誰核實數據、誰負資金管理的主體責任”原則,由資金使用部門負責資金
日常管理。
3.按照中央、省、市相關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的
要求,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對項目資金相關預算的編制、執
行、決算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扶貧項目資金
使用效益、落實資金監管責任。
(二)資金的撥付使用
資金使用單位申撥扶貧專戶資金統一向市扶貧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駐村工作隊經費,按貧困和非貧困村分配標準,由市
扶貧指揮部直接撥付到駐村所屬縣(市、區)財政部門。
2.產業獎補資金按扶貧辦核定的項目和獎補金額,經市
政府批復后,市扶貧指揮部直接撥付到所屬縣(市、區)財
政部門。
3.貧困村出列獎補資金按預算安排和獎補金額,市扶貧指揮部直接撥付出列村所屬縣(市、區)財政部門。
4.幕阜山綠色產業帶發展資金,扶貧指揮部根據幕阜山
綠色產業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的獎補資金撥付計劃將資金切塊撥付到縣(市、區)財政部門。
5.其他專項扶貧資金按使用性質,參照以上撥付使用流
程撥付。
四、資金的監督管理
1.以上各項目資金的使用按所擬相關管理辦法或規定要求執行。
2.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和市審計局要加強對市級財政扶
貧資金的監管。對市級扶貧資金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檢查,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及時整改,嚴重的問題,報送市紀檢監察機關追責。
3.市扶貧辦要督促各項目主管單位及時撥付使用資金并按月向市財政局報送專戶資金撥付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