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0014349/2024-22577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發文單位: 咸寧市公務員局
名 稱: 咸寧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發布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4-09-12
為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優化市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下同)干部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決定開展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公務員18名,選調職位為市直機關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領導崗位。具體職位詳見《咸寧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市未納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
3.報考鄉科級副職職位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1983年9月以后出生),報考鄉科級正職職位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8年9月以后出生)。
4.具有與擬選調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5.具備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年度考核沒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不含試用期)。
7.具有正常履行擬選調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等回避關系的公務員所在的同一機關。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年齡等其他涉及到時間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現任職務崗位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年齡、學歷等,以干部人事檔案審核認定的為準。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申請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1個職位,多報無效。
報名時間:2024年9月18日8:30至9月23日17:30。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下載打印《咸寧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和誠信報考承諾書,選定職位。各縣(市、區)事業單位人員報考公開選調職位的,經所在單位黨組(黨委)審核把關、簽署是否同意推薦的明確意見并加蓋公章,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審核通過后,到市直選調單位現場報名。市直事業單位人員報考公開選調職位的,經所在單位黨組(黨委)審核把關、簽署是否同意推薦的明確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到市直選調單位現場報名。
各市直選調單位及時對報考人員名單進行審核匯總后,于9月24日12:00前將《咸寧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推薦報名人員花名冊》(附件3)、《報名推薦表》及《誠信承諾書》報送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二)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選調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要求或有弄虛作假等違規情形的,取消其選調資格。2024年9月18日8:30至9月24日12:00,各選調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對不符合條件的,審核不通過并反饋說明理由,報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完善個人信息,重新報考原職位或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公開選調期間,各相關選調單位應公布咨詢電話,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守,回答報名人員有關咨詢。
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各職位計劃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對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進行調劑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取消職位計劃將在咸寧組工網發布。被取消職位計劃的報名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發放準考證,有特殊原因需放棄的,應在準考證發放前3天向所在單位報告,由單位黨委(黨組)向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同意后方可放棄。無故棄考的,3年內不能參加同類公開選調,并記入誠信檔案。
(三)筆試
筆試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主要測試報名人員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以及報考職位相關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將在咸寧組工網發布。報考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四)資格復審
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3:1的比例,確定各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咸寧組工網公布。
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身份證、《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或《事業單位引進人才聘用登記表》)、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學歷學位證書、《報名推薦表》及選調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資格復審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資格復審人員將資格復審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2.資格復審人員將資格復審材料按時報相關選調單位。選調單位應在公告發布后及時逐一通知資格復審人員遞交材料。
3.各選調單位集中對報考本單位選調職位的資格復審人員材料進行復審,在規定時間內向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反饋資格復審情況。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根據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計劃選調人數與通過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計劃,不進行調劑。
(五)面試
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資格復審情況,在咸寧組工網統一發布面試公告。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公告發布后,考生放棄面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不再進行遞補。因考生放棄面試導致該職位達不到規定競爭比例的,該職位可正常開考,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80分以上,方可列為考察、體檢對象。
(六)成績合成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的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0.5+面試成績×0.5。成績合成后,將適時在咸寧組工網發布。
(七)考察與體檢
考察采取差額考察辦法進行,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計劃選調人數與考察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并在咸寧組工網統一發布。
各選調單位負責對入圍人員進行考察,依據選調資格條件和職位的職責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應當全面、準確、客觀地用具體事例反映擬選調人選的情況。
考察結束后,由相關選調單位組織考察人員體檢。體檢必須在具有公務員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考生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
(八)研究決定
各選調單位根據考察體檢情況以及考察人員的德才條件、工作實績、人崗相適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排序,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防止簡單以分取人。不得超計劃確定擬選調人員。
(九)公示
擬選調人員將在原單位和擬選調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選調單位按規定程序向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呈報審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選調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報考人員個人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試用與任職
選調人員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含在調出的原事業單位擔任過科級領導職務,且任職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一般不調整其工作崗位。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考核不合格的,調回原單位工作。
四、公開選調紀律
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對報考人員在選調期間違紀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資格、調整崗位或者處理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咸寧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主辦方名義舉辦針對此次考試的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五、其他事宜
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咸寧組工網發布的通知,保持通訊暢通,若更換聯系方式應及時告知,因個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任何環節的,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凡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均不另行通知。
附件:1.咸寧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xlsx
2.咸寧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docx
3.咸寧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推薦報名人員花名冊.docx
咸寧市公務員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