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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咸寧高新區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項目清單(第二批) 發布日期: 2023年05月25日
有效性: 發文日期:
高新區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項目清單(第二批)
序號 | 項 ?????目 | 文件依據 | 主管部門 |
1 | 鼓勵科技創新平臺創建。對新認定的產業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發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工程(重點)實驗室、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聯合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按照國家級和省級兩個級別,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獎勵。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2 | 鼓勵產學研合作。支持企業與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凡委托高校(科研院所)的技術開發項目,須提前向高新區進行合同備案、審查,通過審核的項目,按照實際支付研發費用的20%給予獎補,最高獎補不超過100萬元。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3 | ????鼓勵申報專利獎。對獲得國家專利金獎、專利銀獎、優秀專利獎的,分別給予100萬元/項、80萬元/項、50萬元/項獎勵;對獲得湖北省專利金獎、專利銀獎、優秀專利獎的,分別給予30萬元/項、20萬元/項、10萬元/項獎勵,對企業當年獲得認定2項以上的按最高等級進行獎勵。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4 | 鼓勵申報知識產權項目。對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省知識產權示范(建設)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對開展知識產權貫標、運營、導航、評議項目的,每個項目給予5萬元獎勵;對認定為省級高價值專利培育、轉化和產業化項目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認定為省級知識產權雙創服務基地的,給予10萬元獎勵。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5 | 鼓勵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以自主知識產權進行質押融資,當企業本息全部按時還款后,給予貸款利息50%的獎補,并享受實付擔保費或保險費50%的獎補,單個企業合計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6 | 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每家10萬元獎勵。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7 | 鼓勵企業加強技術標準制定。對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主導(第一牽頭人)制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8 | 鼓勵企業承擔國家、省級科技項目。對企業獨立或牽頭承擔國家、省級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按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獎補。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9 | 鼓勵申報科學技術獎。對獲得國家突出貢獻獎的,給予8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成果推廣獎的,高新區給予一等獎50萬元,二等獎30萬元,三等獎10萬元獎勵;對獲得湖北省突出貢獻獎的,高新區給予5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獲得湖北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成果推廣獎的,高新區給予一等獎30萬元,二等獎20萬元,三等獎5萬元獎勵。同一企業當年同時獲得國家、省級科技獎的,按照最高等級進行獎勵。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10 | 鼓勵科技成果登記。對成功登記為省級科技成果的,給予1萬元/項獎勵。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11 | 鼓勵科技成果轉化。對高新區企業以技術轉讓等形式承接科技成果轉化,須提前向高新區進行合同備案、審核。通過審核的,按照合同成交額1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給予20%的獎補,最高獎補不超過100萬元。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12 | 鼓勵以商招商。對園區內企業招引的重大科技型且固定資產投資到位資金達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新投產項目,高新區給予該企業專項獎勵。按照項目實際到位資金(投資以財務報表為準)的1‰作為獎勵標準,最高獎勵不超過15萬元。相關數據需經第三方評估機構出具評估依據。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13 | 開展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雙創平臺專業化水平提升工程。通過國家、省級認定的科技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獎勵;通過國家、省級認定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14 | 鼓勵園區內雙創平臺(機構)開展創新創業活動。對雙創平臺開展的創業路演、創業大賽、創業論壇等各類創新創業活動,按照舉辦創業活動實際支出的10%給予獎補,單個平臺每年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與高新區簽訂購買服務協議的平臺或機構除外。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15 | 對獲得國家、省政府質量獎的,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獎勵。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16 | 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湖北省著名商標的,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獎勵。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17 | 對獲得湖北省名牌產品的,給予5萬元獎勵。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18 | 對承擔軍工科研項目的企業,按照爭取科研項目實際到賬金額給予獎勵,單個項目金額50-1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獎勵;單個項目金額100萬元以上的給予20萬元獎勵。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19 | 在高新區指導企業申請專利(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年度統計數據為準):年度專利申請總量(指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達到300件的獎勵5萬元;150-300件按實際完成數等比例進行獎勵;超過300件,每增加100件另獎勵2萬元。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20 | 在高新區指導企業授權專利(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年度統計數據為準):年度授權專利總量(指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達到200件獎5萬元,100-200件則按實際完成數等比例進行獎勵;超過200件,每增加50件另獎勵2萬元。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21 | 高企認定。輔導園區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按照1萬元/家標準進行獎勵。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22 | 給予運營經費支持。對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為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后,從認定當年起給予連續3年每年1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認定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后,從認定當年起給予連續3年每年2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認定為國家級新型研發機構后,從認定當年起給予連續3年每年5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經費主要用于保障其基本運行、人才培養、研發及產業化等方面。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高管發〔2022〕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23 | 加快提檔升級。對認定為省級及以上新型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轉化中試研究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按照國家級100萬元、省級3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為省級及以上眾創空間、創新創業示范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的,按照國家級50萬元、省級2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適用于: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聯合創新中心]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高管發〔2022〕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24 | 加快提升專業化公共服務能力。鼓勵新型研發機構提升專業化公共服務能力,積極為園區企業提供研發、檢測等技術服務。按照每年服務企業數量及成效,對購買的研發及檢驗檢測設備,按實際購買費用的30%(不含稅)給予補貼,單個研發機構每年最高補貼不超過300萬元,最多補貼3年。對園區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存在的技術需求,與新型研發機構簽訂委托研發合同(合同須提前向高新區備案),高新區以購買新型研發機構專項服務的形式,按照委托研發項目實際費用的50%給予企業研發補貼,單個項目最多補貼不超過100萬元。[適用于: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公司)]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高管發〔2022〕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25 | 加強技術標準制定。對新型研發機構主導(第一牽頭單位)制定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分別給予100萬元/個、50萬元/個、30萬元/個獎勵。對新型研發機構參與制定且排前5名(含第5名)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分別給予50萬元/個、20萬元/個、10萬元/個獎勵。[適用于: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聯合創新中心]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高管發〔2022〕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26 | 鼓勵承擔科技研發項目。對新型研發機構獨立或牽頭承擔的國家、省級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高新區按照項目實際到賬資金額的50%進行配套支持,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適用于: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聯合創新中心]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高管發〔2022〕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27 | 鼓勵申報科技獎。對新型研發機構獲得國家突出貢獻獎的,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成果推廣獎的,高新區給予一等獎300萬元,二等獎200萬元,三等獎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湖北省突出貢獻獎的,高新區給予5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獲得湖北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成果推廣獎的,高新區給予一等獎30萬元,二等獎20萬元,三等獎1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當年同時獲得國家、省級科技獎的,按照最高等級進行獎勵。[適用于: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聯合創新中心]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高管發〔2022〕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28 | 加大科技成果轉化。對新型研發機構吸引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來園區進行轉化并實現產業化的,按照實際投入資金的1‰對研發機構進行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新型研發機構的研發成果進行轉化的,按照實際轉化金額給予20%的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適用于: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聯合創新中心]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高管發〔2022〕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29 | 加大首臺(套)設備補貼力度。支持新型研發機構研發的產品列入國家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等政府采購品目清單,享受相應優惠政策。新型研發機構研發的經省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成套設備、單臺設備和關鍵部件的,按照臺(套)銷售價格的5%給予獎勵,臺(套)最高獎勵不超過200萬元。新型研發機構投保經省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按綜合投保費率3%的上限及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50%給予補貼。[適用于: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聯合創新中心]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高管發〔2022〕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30 | 加大人才引進。一是給予生活補貼。從2021年開始,對新型研發機構引進的本科及以上專業技術型人才并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雙一流”本科生給予連續3年每年10000元/人、8000元/人、5000元/人生活補貼。對新型研發機構引進的被認定為“南鄂英才”的高層次人才,按A類、B類等級分別給予連續3年每月3000元/人、2000元/人生活補貼。二是給予住房補貼。優先協助申請高新區人才公寓,并給予連續3年的房租補貼,第一年免交,后兩年減半。三是給予購房補貼。在咸正常繳存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在高新區范圍內購買首套自住新建商品房,可協助辦理公積金住房貸款和購房補貼。四是協助解決子女入學。對新型研發機構引進的上述人才子女,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在高新區范圍內優先協助安排學位。[適用于: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聯合創新中心]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高管發〔2022〕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31 | 給予場地租賃補貼。對新建的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為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后,連續3年按實際發生的辦公及研發場地租賃費用進行補貼(不含水、電、氣及物業費),且每年最高補貼不超過100萬元。[適用于: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公司)]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高管發〔2022〕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32 | 給予裝修補貼。對新建的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為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后,按照辦公及研發場地實際裝修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200萬元。[適用于: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公司)]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高管發〔2022〕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33 | 給予用地保障。依法優先保障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需求。對新型研發機構項目用地開辟“綠色”通道,采取提前介入、積極協調、主動服務等方式給予優先保障。對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用地,在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中給予優先安排。[適用于:產業技術研究院、專業型研究所(公司)]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高管發〔2022〕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34 | 國家認定的制造業細分領域“隱形冠軍”示范企業,獎補50萬元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35 | 國家認定的“智能制造”示范企業,獎補20萬元 | ||
36 | 首次認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企業,獎補5萬元 | ||
37 | 國家認定的小型微型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獎補50萬元;省級認定的小型微型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獎補20萬元 |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高管發〔2022〕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38 | 國家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獎補50萬元;省級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獎補20萬元 | ||
39 | 審批通過軍工“三證”認定,獎補5萬元/證 |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咸高管發〔2021〕2號) | 咸寧高新區 科經局 |
40 | 當年列入國家《民參軍技術與產品推薦目錄》《軍用技術轉民用推廣目錄》,獎補5萬元 | ||
41 | 國防科學技術獎特等獎30萬元,國防科學技術獎一等獎20萬元,國防科學技術獎二等獎10萬元 | ||
42 | 軍隊科技進步獎一等獎20萬元,軍隊科技進步獎二等獎10萬元 | ||
43 | 全國軍民兩用技術創新應用大賽金獎30萬元,全國軍民兩用技術創新應用大賽銀獎20萬元,全國軍民兩用技術創新應用大賽銅獎1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