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0014349/2024-21024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發文單位: 咸寧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
名 稱: 關于開展咸寧高新區2024年“誠信企業” 評選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4-08-20
園區各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講話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廣泛宣傳誠信,激勵守信,營造人人“講信、用信、竟信”的良好氛圍,努力打造誠信園區品牌,創造具有咸寧特色的誠信之路,我局將正式啟動2024年“誠信企業”評選暨“信易+”場景應用活動。
一、誠信企業評選
1.參選對象
在高新區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注冊滿兩年及以上的市場主體。
2.評選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證照齊全,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全面履行法定義務,依法納稅,無偷稅、漏稅、逃稅和代開虛開
增值稅發票等行為。
(2)企業信用狀況良好。企業及其法人、主要股東在政府相關網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國、信用湖北、信用咸寧)上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重大被投訴事件和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近3年內在人民銀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無失信記錄。
3.評選步驟
本次評選活動于8月上旬啟動,分征集初選、專家評審、媒體公示、頒獎發布等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征集初選
征集初選采取單位推薦、企業自愿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填寫申報材料并加蓋公章,于8月31日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壓縮(文件命名為:企業名稱+誠信企業資料)報送至綠盾征信(聯系人:熊晶,手機:17371508315,郵箱: 3488691493@qq.com)。政務服務局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相關專家集體評議,篩選出候選誠信企業。
第二階段:專家評審
政務服務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候選誠信企業進行審核,政務服務局根據評分結果確定2024年咸寧高新區誠信企業名單。
第三階段:媒體公示
對候選誠信企業名單在媒體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在公示
期間,單位或個人如有異議的,可向政務服務局提出。政務服務局將組織調查核實,如發現申報企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
消其入選資格。
第四階段:頒獎發布
為評選出來的“誠信企業”和“守信企業”頒發牌匾。邀請咸寧廣播電視臺、咸寧日報對誠信企業集中采訪報道。通過廣泛宣傳,展示誠信企業重信踐諾的精神風貌,詮釋誠實守信的價值準則,營造守信光榮的良好風尚。
4.申報材料
1.《高新區誠信企業申報表》(見附件,加蓋公章)
2.《企業信用承諾書》(見附件2,加蓋公章)
3.營業執照電子檔
4.各級行政機關的獎勵、榮譽證書等電子檔
5.各類新聞媒體報道的企業優良信息
申報材料1-3項為企業必須提供的,4-5項可結合實際提供。
二、“信易+”場景應用
為激勵守信、營造人人“講信、用信、競信”的良好氛圍,鼓勵各相關部門、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對“誠信企業”實施以下激勵措施:
1.將“誠信企業”推送至咸寧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咸寧市信易貸平臺及第三方信用信息平臺等進行誠信“紅名單”標識管理,享受其它類型聯合激勵優惠政策;
2.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政策扶持、表彰獎勵、評先評優、資質評定等工作中,對“誠信企業”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
3.減少日常檢查、專項檢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頻次;
4.企業擬建或在建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列入各級各類重點項目庫,優先安排園區建設用地指標,優先推薦爭取上級扶持資金;
5.優先列入金融重點保障名單,享受信易貸;
6. 建議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商會對“誠信企業”加大扶持力度,為其市場宣傳、業務拓展、職業發展等提供支持。
三、誠信企業的管理與退出機制
誠信企業名稱變更的,應當及時向政務服務局報告,以便對其進行相應更正,已獲評的誠信企業和守信企業,出現嚴重失信問題,將予以限期整改或撤銷其“誠信企業”資格并收回牌匾。被撤銷誠信企業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在信用中國(湖北咸寧)網站及有關媒體予以公告,不再享受聯合激勵政策優惠,并在兩年內不得再申報誠信企業。 ?
咸寧高新區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