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0014349/2023-10776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發文單位: 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名 稱: 咸寧市啟動氣象災害(暴雨、強對流) Ⅳ級應急響應 發布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3-04-01
4月1日9時,我市啟動氣象災害(暴雨、強對流) Ⅳ級應急響應,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根據最新氣象資料分析,預計4月2-4日我市將有一次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過程,累計雨量50~120毫米,局部120毫米以上,并伴有明顯短時強降水、雷電大風(或冰雹)等強對流天氣,最大小時雨強40~60毫米,短時大風可達8~11級,已達到《咸寧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暴雨、強對流)Ⅳ級應急響應標準。
根據《咸寧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規定,市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決定自4月1日9時00分啟動氣象災害(暴雨、強對流)Ⅳ級應急響應。
啟動氣象災害(暴雨、強對流)Ⅳ級應急響應后,請各成員單位嚴格執行《咸寧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切實履行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各項工作。要強化底線思維和極限思維,增強責任意識,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細化措施,迅速部署,抓緊落實;要做好強降雨、大風、雷電、冰雹等災害性天氣防御工作,防范小流域山洪和地質災害風險,住建、交通、水利、農業、文旅和應急管理部門要對城市運行、老舊房、旅游景區、在建工地、旅游設施、道路交通、工礦危化企業、農林業、水產養殖業、電力和通信設施等行業領域開展巡視巡查,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要強化會商研判和信息發布,加強值班值守,確保信息通暢,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科學應對,全力做好強對流和暴雨災害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