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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咸寧高新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發布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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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新區高度重視,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積極推進高新區政務公開工作邁上新臺階。
一、總體情況
(一)積極推進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為進一步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統一領導,進一步規范我區政務公開工作,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扎實有效深入推進,高新區成立了由高新區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具體牽頭政務公開工作。同時印發了《咸寧高新區政務公開工作制度》,明確了各有關部門具體職責和信息公開機制,確保信息公開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時效性,切實將政務公開工作作為高新區常態化重點工作抓在日常,嚴在經常。2021年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10件,通過圖文解讀、視頻訪談、音頻、文字等形式公開政策解讀16次,辦理行政許可處理決定數量583件,行政處罰25件,政府集中采購項目9批次,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1次,公開重要會議4次,政務督查3次,人大政協提案辦理4次,決策預公開1次。
(二)規范推進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為規范高新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及政策咨詢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及政策咨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規定,結合高新區實際,制定了《咸寧高新區依申請公開及政策咨詢工作制度》。2021年,收到公民信息公開申請2件,均按規范要求及時予以答復。
(三)依法依規做好政府信息管理。高新區綜合辦具體負責信息管理工作,通過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向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請教有關業務要求,明確了咸寧高新區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目錄,加強對有關部門的協調、指導和監督,確保依法應主動公開、依申請可公開的信息及時、規范公開,同時按程序做好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嚴防涉密信息泄漏。
(四)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高新區指定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工作,今年以來,多次對接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理清高新區門戶網站政務公開目錄,并就各個條目進行分工,依法及時公開有關信息。
(五)強化日常監督保障。根據《咸寧高新區政務公開工作制度》,綜合辦安排專人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辦和檢查。一是組織召開高新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明確重點任務分工,扎實推進全年工作開展;二是不定期對高新區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內容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及時公開相關信息,依法及時答復依申請公開信息,對不及時履行依法公開義務的部門和個人及時予以通報。全年交辦問題17個,約談相關部門責任人2次;三是依法辦理公眾提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舉報,本年度未發生責任追究情況;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制度,主動公布咨詢、監督投訴電話,接受有關部門、新聞媒體、廣大群眾的監督檢查。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高新區無規章制發權限,無行政事業性收費,2021年未發生行政強制,行政規范性文件、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均按要求及時予以公開。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10 | 3 | 22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91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24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1年,高新區收通過網絡渠道收到公民信息公開申請2件,均予以答復。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2?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1年,高新區無涉及依申請公開的行政復議和行政案件。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2020年存在問題及改進情況。2020年高新區政務公開工作存在需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工作規范性和進一步豐富政策解讀形式兩個問題,2021年,通過咨詢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印發工作制度,召開部門業務培訓會,高新區政務公開工作規范性有了質的提升。此外,增加了圖文解讀、視頻訪談解讀、音頻解讀等多種政策解讀形式。
(二)2021年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1)需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學習。相關部門對政務公開工作要求還不夠明確,需進一步強化政務公開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提升工作人員業務水平。
(2)需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力度。少數部門對政務公開工作的主動性不強,需進一步加強監督考核力度,落實季度通報,壓實部門責任。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高新區未收取任何信息處理費。
2021年,高新區主辦人大代表建議2件、政協委員提案1件,均及時對答復全文進行了公開,并公開了總體情況。
2021年,高新區對照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督辦落實,圓滿完成各項工作。
2021年,高新區公開重大項目建設備案、核準、可研、建設管理、竣工驗收等信息均進行了應公開盡公開。
? ? ? ? ? ? ? ?咸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 ? ? ? ? ? ? ? ? ? ? ?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