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0014349/2021-36640 文       號 : 咸高辦發〔2021〕6號
主題分類: 人事工作 發文單位: 咸寧高新區綜合辦公室
名       稱: 咸寧高新區貫徹落實《咸寧市關于“大學生 引進計劃”的實施意見》工作方案 發布日期: 2021年11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1年11月04日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貫徹落實
咸寧市關于“大學生引進計劃”的實施意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辦(部、局)、高投集團、橫溝橋鎮、公安分局、園區企業:
經咸寧高新區黨工委研究同意,現將《咸寧高新區貫徹落實<咸寧市關于“大學生引進計劃”的實施意見>工作方案》印發給大家,請認真貫徹執行。
咸寧高新區綜合辦公室
2021年11月8日
咸寧高新區貫徹落實《咸寧市關于“大學生引進計劃”的實施意見》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咸寧市關于“大學生引進計劃”的實施意見》(咸辦發〔2019〕10號)精神,根據高新區相關單位職能職責,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不斷推動人才工作協調發展,進一步優化人才“引、育、用、留”環境,加快推進重大引才聚才工程,建設一支門類齊全、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為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二、人員身份認定
(一)認定對象。2019年11月15日之后首次來咸就業創業的45周歲以下普通高校畢業生(含高職高專)。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有不良征信記錄或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引進人員,不得申報認定。(責任單位:黨群工作部)
(二)認定所需資料及流程
1.咸寧市“大學生引進計劃”人員身份認定表(一式兩份,手寫);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海外留學人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認證);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5.單位在職人員提供個人勞動(勞務)合同、聘用協議書,或任職、掛職文件復印件;
6.個人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7.所在單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除外)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復印件;
8.自主創業人員提供《就業創業登記證》、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原件復印件。
以上資料提交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審核辦理。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熊秋林?0715-8209916 。
三、工作任務
(一)全面開放落戶門檻。凡45周歲以下,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生來高新區就業創業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旁系親屬,不受在咸居住年限、經營年限、資金和納稅等條件限制,憑學歷證書,經審核符合條件,即可辦理咸寧常住戶口,并免收工本費。在咸無自有住房的遷入人員,按規定可以落戶至公共集體戶口,并享受與常住戶口同等權益。(責任單位:高新區公安分局)
申報所需資料:
1.咸寧市“大學生引進計劃”人員身份認定表;
2.申報戶口登記表;
3.申請人居民戶口簿(集體戶口常住人口登記卡)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海外留學人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認證);
5.落戶就業單位集體戶的,提供個人勞動(聘用)合同或聘用協議書復印件,任職、掛職的提供相關文件復印件,單位接收落戶證明;
6.落戶到創辦企業、協會或其他組織所在地社區集體戶的,提供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復印件,所在地社區接收證明;
7.落戶到投靠家庭戶的,提供合法房屋權屬證書(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等)或親屬關系憑證;
8.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親屬共同遷入的,提供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及親屬關系憑證(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等)等。
以上資料提交高新區公安分局審核辦理。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黃順安 18995827421。
(二)落實安居住房保障
1.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在高新區就業創業且在咸沒有自有住房的大學生可申請公租房。高投集團憑借大學生身份認定表及申報公租房相關資料,做好審核,與申請人簽訂租賃合同,辦理入住手續,租金第一年免交、后兩年減半收取,租金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高投集團每年年底向高新區管委會申報本年度補貼資金。高投集團不定期對入住情況進行抽查,對所在單位已為申請人解決住房問題或申請人已自行解決住房問題的,或申請人已不在高新區工作的,或違反高投集團公租房管理辦法必須清退的,停止租住公租房。(責任單位:高投集團、黨群工作部、財政局)
申報所需資料:
(1)咸寧市“大學生引進計劃”人員身份認定表;
(2)“大學生引進計劃”公租房租住申請表;
(3)申請人居民戶口簿(集體戶口常住人口登記卡)原件復印件;
(4)在咸住房狀況證明(在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打印咸寧市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結果告知單);
(5)已婚人員提供結婚證及配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等。
以上資料提交高投集團審核辦理。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游郁 0715-8903693。
2.申請購房補貼。在高新區就業創業且在高新區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大學生,90㎡(含)以下的和超過90㎡的,分別給予8000元、10000元的購房補貼;在高新區就業創業但在咸寧市其他地區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大學生,由高新區辦理身份認定后,在商品房所在地申報購房補貼。(責任單位:黨群工作部、財政局)
申報所需資料:
(1)咸寧市“大學生引進計劃”人員身份認定表;
(2)“大學生引進計劃”購房補貼申請表;
(3)在咸住房情況證明(咸寧城區的在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打印咸寧市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結果告知單);
(4)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
(5)購買期房的按上述規定提交相應材料和經備案的購房合同復印件即可,有不動產發票和契稅完稅證明的提供相關憑證復印件,未辦理的暫可不提交不動產發票和契稅完稅證明;
(6)購買存量商品房的除提交上述資料外,必須提交契稅完稅證明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7)購買現房需提交購房發票,契稅發票,銀行卡復印件等。
以上資料提交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審核辦理。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熊秋林?0715-8209916?。
(三)發放生活補貼補助。對35周歲以下來高新區就業并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大學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專科生,每人每年分別給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補貼,連續補貼3年。(責任單位:社會事務局、財政局)
申報所需資料:申請人需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后申請。
1.咸寧市“大學生引進計劃”人員身份認定表;
2.“大學生引進計劃”生活補貼補助申請表;
3.申請單位申報來高新區就業生活補貼資金承諾書;
4.身份證復印件;
5.就業創業登記證復印件;
6.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海外留學人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認證);
7.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賬號、工資發放銀行流水;
8.勞動合同及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等。
以上資料提交高新區社會事務局審核辦理。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熊自華? 0715-8209169。
(四)加大扶持激勵力度。組織創業導師進園區、進企業開展創業輔導培訓。對大學生自畢業學年起5年內,在高新區初次創辦小微型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正常經營納稅6個月以上,帶動就業3人及以下的,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帶動就業3人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首次創業滿一年的大學生,招用大學生10人、30人、50人超過一年并繳納社會保險金,經認定后分別給予5萬、10萬、20萬的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獎勵補助。(責任單位:科經局、財政局)對符合申報市級實習實訓補貼的大學生,高新區做好政策申報指導。(責任單位:社會事務局)
申報所需資料:
1.咸寧市“大學生引進計劃”人員身份認定表;
2.“大學生引進計劃”創業帶動就業獎補資金申請表;
3.營業執照復印件及企業納稅證明;
4.吸納就業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工資發放銀行流水等。
以上資料提交高新區科經局審核辦理。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胡昕 0715-8121162。
(五)加強人才掛職鍛煉。結合高新區高質量發展需要,大力從市外引進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從事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的優秀大學生來高新區掛職的,實現人才需求與人才引進的多元化對接。掛任縣處級領導職務或以高新區名義聘請的產業發展顧問等層次的掛職人才,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掛任鄉科級領導職務或相當層次的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掛職人才,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標準發放生活補貼。(責任單位:黨群工作部、財政局)
申報所需資料:
1.咸寧市引進人才經濟待遇申請表;
2.咸寧市掛職專家人才經濟待遇申報表;
3.掛職文件復印件等資料。
以上資料提交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審核辦理。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阮冰? 0715-8209309。
(六)優化引才留才服務。對在高新區就業創業的大學生的直系家屬未就業的可推薦就業;對在高新區就業創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在職稱評定、技能等級認定、專利申請、科技項目申報、科研經費、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精簡申報資料、優化申報流程。(責任單位:社會事務局、科經局)通過“招碩引博”引入的大學畢業生入職后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做出特殊貢獻的人員可直接推薦申報中級職稱且不受崗位職數限制(以考代評除外),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在申報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優先推薦、優先聘用。(責任單位:黨群工作部)
申報服務要求:高新區黨群工作部、科經局、社會事務局積極與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部門對接,按照市級流程和要求,做好園區申報指導服務工作。
四、相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高新區各責任單位要提高對人才工作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凝聚人才工作合力,扎實推進“大學生引進計劃”有序有效開展,釋放政策紅利。
(二)壓實責任。園區各申報單位要嚴格把關,做好資料收集,統一將資料提交至各責任單位。杜絕出現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貼的情況發生,一經發現,取消申請資格,通報所在單位并退回補貼資金,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三)積極主動。各責任單位要主動認領工作任務,安排專人做好工作對接,吃透政策精神,周密部署,確保各項人才政策第一時間落到實處。
(四)逐步完善。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報告,并適時研究調整完善。本方案涉及的政策以“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執行。
(五)注重成效。財政局設立“大學生引進計劃”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做好經費保障和補貼發放;各責任單位做好政策宣傳,組織好符合政策的大學生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