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0014349/2025-08261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發文單位: 咸寧市環境保護局咸寧高新區分局
名 稱: 咸寧高新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 許可“兩證審批合一”改革實施方案 發布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5-03-17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進一步推動生態環境領域審批服務效能提升,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優化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環環評〔2023〕52號)《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環綜合〔2024〕6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咸寧高新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和全省營商環境大會精神,進一步創新工作思維,以咸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試點積極推進排污許可制與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有機融合,探索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證審批合一”新模式,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領域審批服務效率,服務區域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二、實施范圍
本實施方案適用于咸寧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審批、高新區分局承辦的,屬于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酒、飲料制造業,紡織服裝、服飾業,制鞋業,印刷業,通用設備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加油、加氣站,汽車、摩托車等修理與維護業,自來水生產和供應業,天然氣鍋爐等十二類依法需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且實行排污許可證簡化管理的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在環評編制階段作出承諾,按照自愿申請原則,可實施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證審批合一”。
三、實施內容
(一)同步申請。建設單位同步編制環評文件和排污許可證申請表,分別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zwfw.hubei.gov.cn/web/jiekou/open_platform_forms/056/079/zwwService-eef08ffc260badcedd0911e96e2d41ef/62/dist/index.html#/app/hb/hb_aiapp/declare)和“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網址:http://permit.mee.gov.cn/)在線填報并提交申請材料。
環評文件編制過程中應充分銜接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指南、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等管理要求,明確項目主要產品及產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統一自行監測要求等內容,有效銜接排污許可證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應與環評文件的相關內容保持一致。建設單位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負責。
(二)同步受理。審批部門在收到申請后,同步進行環評和排污許可申報材料形式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分別依
法作出受理;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通過兩個平臺分別退回,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或不予受理決定,并按規定說明理由。
(三)同步審批。咸寧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按照《咸寧市建設項目(非輻射類)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工作程序》等相關文件要求組織環評文件的技術審查,配合市生態環境局開展排污許可證核發的現場核查,推動在承諾時限內同步作出環評審批及排污許可證核發決定。
(四)同步辦結。審批部門同步辦理環評與排污許可手續,在承諾時限內作出環評審批與排污許可證核發決定,同步核發環評審批文件和排污許可證。綜合審批時限由原分開辦理的法定80個工作日最大限度壓縮至合并辦理的15個工作日(不含公示和技術評審等時間)。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咸寧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要高度重視“兩證審批合一”工作,推動完善試點下的審批管理模式,建立“兩證合一”工作臺賬,不斷總結試點經驗和典型做法,發揮改革試點示范突破帶動作用。市生態環境局將強化工作調度,組織各職能科室提供技術支持,切實提高工作質效。
(二)加強全程監管。要嚴格落實事中事后監管職責,強化環評與排污許可執法監管,確保兩項制度銜接措施有效落實。對發現建設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督促建設單位依法重新辦理環評和排污許可;對不屬于重大變動的,應督促其在發生實際排污行為前,一次性變更或重新申領排污許可證。市生態環境局將加強對“兩證審批合一”項目的環評文件和排污許可證的質量抽查。
(三)做好宣傳引導。咸寧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應做好“兩證審批合一”相關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幫扶指導建設單位規范辦理審批手續,為試點工作奠定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