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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咸寧高新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發布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有效性: 發文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現公布咸寧高新區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4年,咸寧高新區充分發揮網站宣傳平臺作用,聚焦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不斷強化平臺建設,回應社會關切,著力拓展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以政務公開促公平公正,促制度優化,保障權利規范運行。
(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圍繞企業、群眾關心關切,咸寧高新區不斷細化、完善公開目錄,聚焦科技創新、產業升級、營商環境優化等領域,積極發揮政府門戶網站在信息公開中的重要平臺作用。2024年,高新區公開各類政務信息801條,其中,項目建設、政策文件、規劃信息、財政預決算、建議提案辦理等均做到應公開盡公開。
(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切實做到渠道規范、依法答復,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有送必收、有收必辦、有辦必回”2024年,收到公民信息公開申請5件,均按要求予以答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制度,堅持政府信息“先審查、后公開”“一事一審”工作原則,嚴把政治關、法律關、政策關、文字關、保密關。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動態管理要求,對各類已失效文件、已過期信息進行及時清理,確保對外發布的政府信息權威、準確。指定專人負責信息管理工作,加強對有關部門的協調、指導和監督,并嚴格做好技術巡檢,及時自查糾錯。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今年以來,高新區持續優化政務網站公開專欄、刪除不實用和不合規欄目、整合社會事務剝離后同類和不合理欄目。堅持“便民利企”原則,新增“回應關切”“生態環境”等欄目,打造全面公開政務信息、便捷提供公共服務、權威發布政策解讀、積極開展意見征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主動接受公眾監督的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目前高新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共設置欄目55個,其中一級欄目7個,二級欄目24個,三級欄目24個。
(五)監督保障情況
一是明確責任分工。印發《咸寧高新區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部門職責分工》(咸高辦函〔2024〕2號),梳理分解重點工作,壓緊壓實部門公開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二是做好常態檢查。按照信息公開“日監測、月檢查、季通報、年考核”監管工作機制,對照國家、省政務公開檢查評估指標,做好常態化監測巡查。積極配合市政數局做好日常問題整改,交辦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三是加強社會監督,及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報告、年度報表等,設置投訴咨詢板塊并積極處理答復,廣泛接受社會評議、聽取群眾意見建議,本年度未發生政務公開責任追究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高新區無規章制發權限,無行政事業性收費,2024年未發生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行政規范性文件、行政許可均按要求及時予以公開。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5 | 7 | 15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47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4年,高新區通過網絡渠道收到公民信息公開申請5件,均已在規定期限內回復。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4年,高新區涉及行政復議1件、行政案件1件。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上年度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2023年高新區政務公開工作存在社會事務剝離后,未及時對無關板塊進行清理整合的問題。2024年,通過對網站欄目進行全面梳理,已刪除無關板塊,并對內容重復欄目進行整合,保障各欄目及時、有效更新,促進政務公開欄目規范化、標準化提升。
(二)本年度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一是政務公開網站存在惠企政策專欄歸類不準確,內容冗雜、功能屬性不突出的問題。二是對于政策性文件的解讀,雖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解讀多樣性、創新性仍有提升空間。
下年度高新區將結合工作實際,進行惠企信息整合及集中清理,進一步提升文件查詢效率,實現統一集中分類查詢和動態更新,同時進一步拓寬公開渠道,規范解讀文本,豐富解讀形式,不斷提升政策解讀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政府信息處理費處理情況
2024年,高新區未收取與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的費用。寄出政府信息公開材料6份,郵寄費用共計88元。
(二)建議提案辦理公開情況
2024年,高新區辦理人大代表主辦件1件、政協委員提案主辦件1件,均為同一事項,已及時辦復,鑒于該事項所涉工程存在不穩定因素,主辦單位建議不公開。人大、政協會辦件均已按要求公開。
(三)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
2024年,高新區對照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督辦落實,圓滿完成各項工作。
(四)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2024年,高新區對重大項目建設備案、核準、可研、建設管理、竣工驗收等信息均進行了應公開盡公開。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