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0014349/2022-26155 文       號 : 咸高辦發〔2022〕6號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發文單位: 咸寧高新區綜合辦公室
名       稱: 關于印發咸寧高新區建設項目“七證” 同發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2年08月02日
各辦(部、局、委)、市直派出機構:
《咸寧高新區建設項目“七證”同發實施方案》已經高新區常務會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高新區綜合辦公室
2022年8月2日
咸寧高新區建設項目“七證”同發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建設項目審批服務效能,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持續深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2〕2號)要求,在探索總結建設項目“書證同發”實踐經驗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提升建設項目審批服務效能,助力咸寧高新區高質量發展,對實行“標準地”出讓的工業項目,充分利用掛牌公告至簽訂成交確認書期間,有意向參與“標準地”競買企業先行開展項目前期相關準備工作,審批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進行審批事項前移,再造審批流程,轉變串聯審批分步辦理為并聯審批同步發證。在企業按合同約定比例繳納土地出讓價款、交清應繳稅費、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一次性核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動產權登記證》(純土地)、規劃設計方案批復及水電氣網聯動報裝證明七項證件,實現“七證”同發,推動項目合法高效落地建設。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咸寧高新區范圍內新增“標準地”出讓的工業項目。
三、工作內容
(一)園區同評。充分應用環境影響、水土保持、礦產壓覆、文物保護、地質災害危險性、地震安全性、氣候可行性、防洪影響等區域性統一評價成果,對符合園區產業發展目錄清單項目入駐園區無需再辦理已統一評價事項的審批(查)手續。(責任單位:高新區政務服務局)
(二)方案同編。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服務中心制定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供地方案,應明確地塊“3+X”(“3”即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建筑容積率,“X”即規劃用地指標、單位能耗標準、單位排放標準、安全生產管控指標等其他控制性指標)控制性指標。同時,有意向參與“標準地”競買企業要委托設計單位按照“標準地”規劃條件和相關規范要求編制項目規劃與建筑設計方案。高新區稅務局要編制“標準地”稅費征收方案,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契稅和印花稅同步征收。(責任單位: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服務中心、高新區稅務局)
(三)告知同步?!皹藴实亍睊炫瞥鲎寱r,政務服務局應同步將“標準地”出讓方案、規劃條件、稅費征收方案及“七證”同發所需申報資料、辦理流程等一并向社會公告,告知有意向參與“標準地”競買企業提前做好拿地即開工“七證”同發相關準備工作。(責任單位:高新區政務服務局)
(四)信息同享。依托市工改辦升級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使用功能,將“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專區連通發改、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稅務、不動產登記系統以及水電氣網等服務部門業務系統,匯交、共享“七證”同發信息。充分利用土地使用權成交公示時間,企業競買“標準地”成功后,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前,由政務服務局安排幫辦人員收集企業“七證”同發申報資料,并推送給發改、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不動產登記部門進行預審,做好核發證照準備工作;同時將“七證”同發所需資料里的聯動報裝申請表推送給水電氣網供應單位,供應單位獲取項目報裝需求后,主動上門對接,對具備報裝接入條件的企業實行“預約式”報裝,按企業與供應單位約定的時間實施接入,實現“零跑動”報裝申請。(責任單位:高新區政務服務局)
(五)審批同步。企業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通過湖北省政務服務網注冊、填寫項目備案信息,提交“七證”同發申報資料電子文件,申請辦理“七證”。各審批部門按照職責,共享一套“七證”同發申報資料,確保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七證”,由工程審批綜合窗口發放“七證”。(責任單位:高新區政務服務局、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服務中心)
(六)驗收同步。工程竣工后,由政務服務局牽頭、建工處高新區監督室配合并全程參與組織聯合驗收,各成員單位對照審批內容及企業承諾事項進行驗收、核實。符合要求的,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能出具驗收證明文件,辦理不動產登記時要注明“標準地”;不符合要求的,由相關主管部門督促、指導企業限期整改,企業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聯合驗收不予通過,并追究建設單位違約責任。
項目投產后,由政務服務局牽頭組織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服務中心、市建工處高新區監督室等相關部門開展達產復核,達產復核合格的,出具達產復核意見;未通過復核的,督促指導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達產復核不予通過,并追究建設單位違約責任。項目達產復核通過前,企業股權不得變更,不動產權不得轉讓。(責任單位:高新區政務服務局、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服務中心、市建工處高新區監督室)
四、工作流程
(一)編制規劃設計方案。項目簽約后,招商局、執法局、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服務中心等部門第一時間確定項目用地紅線圖并完成審核,政務服務局在項目移交當天向企業提供規劃設計條件,企業收到項目用地紅線圖和規劃設計條件后立即開展規劃設計方案編制工作并送審。
(二)擬定“標準地”出讓方案。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服務中心擬定“標準地”規劃條件和出讓方案,完成權籍調查,收集稅務部門編制的稅費征收方案。
(三)企業同步完成各項準備工作。在土地招拍掛期間,企業同步推進地勘、建筑設計、圖審、確定工程造價和五方責任主體、落實農民工五項制度、完成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手續等工作,為“七證”同發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四)完成“標準地”出讓公告。土地交易部門將“標準地”出讓方案、規劃條件、稅費征收方案及“七證”同發所需申報資料、辦理流程等一并向社會公告。
(五)實施“標準地”公示和預審。企業競買“標準地”成功后,在成交公示期間,由政務服務局幫辦人員負責收集企業提交的“七證”同發申報材料,推送給發改、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不動產登記部門進行公示、預審。需要證前公示的,應在公示期間內完成預審;不需要證前公示的,應在收到預審材料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預審。
(六)企業進行網上申請?!皹藴实亍背鲎尦山还緹o異議的,企業按合同約定比例繳納土地出讓價款、交清應繳稅費、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通過湖北省政務服務網注冊、在“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專區進行項目申報,獲取項目時審批流程類型選擇“帶方案出讓的社會投資項目”,填寫相關信息,同步申請辦理“七證”。
(七)部門同時聯審發證。發改、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不動產登記部門收到企業網上“七證”同發申報資料后,按照職責在1個工作日內同步辦結“七證”,將所辦證照的掃描件上傳至工改審批平臺,并將紙質版證照及附件報送至市民之家高新區綜合服務窗口,由窗口統一向企業郵寄或頒發“七證”證照。
五、“七證”同發申報材料清單
(一)項目規劃與建筑設計方案(含總平面設計圖、效果圖、單體建筑施工圖、市政管線工程設計圖、規劃與建筑指標一覽表等)。
(二)企業確定的設計、勘察、監理、施工單位信息資料。
(三)農民工工資準備金繳納憑證及三方協議,在人社部門購買的工傷保險。
(四)企業出具的建設項目“七證”同發承諾書。
(五)水電氣網聯動報裝申請表。
六、“七證”同發承諾書內容
建設項目“七證”同發承諾書內容應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承諾按照“標準地”規劃條件和相關規范要求進行設計和建設。
(二)承諾證后30天內補充完善建筑施工圖審查文件(符合施工圖豁免審查的項目無需提供)。
(三)承諾工程建設資金已到位。
(四)承諾按照審批內容建設,接受部門證后監管,并承擔因違法違規建設產生的經濟與法律后果。
七、工作保障機制
(一)再造審批流程。配合市工改辦升級完善建設工程審批平臺使用功能,將“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專區連通發改、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稅務、不動產登記系統以及水電氣網等服務部門業務系統,整合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筑施工許可三個階段審批流程,建立拿地即開工項目“七證”同發流程,統一審批材料、審批時限,同步辦理發證。
(二)完善“豁免”管理。政務服務局、高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劃服務中心應落實好上級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完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圖審查、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豁免”管理項目清單并向外公布,進一步減少拿地即開工項目審查、審批事項。
(三)建立幫辦負責機制。建立建設項目“七證”同發幫辦負責機制,明確項目幫辦人員,為企業提供事前政策咨詢、流程指導、材料輔導,事中連通審批部門與企業,積極溝通協調、督促推進,事后解難答疑、跟蹤服務,真正架起政府與企業之間的連心橋,促使政府與企業、服務與需求高度契合,無縫銜接。
(四)強化信用評價運用。對企業在“標準地”建設、投資、稅收方面承諾兌現結果開展信用評價,將如期履約、嚴重失信的企業及企業法人在咸寧市信用管理平臺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