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 源 : 咸寧高新區綜合辦 解讀單位:
發布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解讀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稱: 【部門解讀】《咸寧高新區建設項目“七證”同發實施方案》 解讀類型: 部門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提升建設項目審批服務效能,優化營商環境,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持續深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2〕2號)以及市政府辦印發的《咸寧市持續打造一流營商環境2022年重點任務清單》等文件要求,要全面推廣“拿地即開工”六證同發。咸寧市工改辦2022年5月23日印發了《咸寧市建設項目“六證”同發實施方案》,咸寧高新區結合今年已開展的建設項目水電氣網聯動報裝改革,在“六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動產權登記證》(純土地)、規劃設計方案批復)的基礎上增加了水電氣網聯動報裝證明,形成了《咸寧高新區建設項目“七證”同發實施方案》。
? 二、制定依據
2018年底《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工業建設項目50個工作日內取得施工許可審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8]71號)要求,實行“標準地+告知承諾”審批改革。
2019年11月,《省人民政府批轉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全域國土綜合整治和加快推進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兩個意見的通知》(鄂政發〔2019〕25號)要求,自2019年開始,對省級開發區、其他工業園、產業功能區新增工業用地以“標準地”方式出讓,對實施“標準地”出讓的新增工業用地要實現拿地即開工。
2022年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持續深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2]2號)要求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2022年5月23日,咸寧市工改辦印發了《咸寧市建設項目“六證”同發實施方案》(咸工改發[2022]3號)
? ?三、目標任務
對高新區范圍內實行“標準地”出讓的工業項目,一個工作日核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動產權登記證》(純土地)、規劃設計方案批復及水電氣網聯動報裝證明七項證件。
四、重要舉措
主要通過七大舉措,確保“七證”同發的順利實施。一是編制規劃設計方案;二是擬定“標準地”出讓方案;三是企業同步完成各項準備工作;四是完成“標準地”出讓公告;五是實施“標準地”公示和預審;六是企業進行網上申請;七是部門同時聯審發證。
五、術語解釋。
1、什么是“標準地”出讓?
新增工業工地“標準地”出讓,即將擬出讓建設用地的規劃建設標準、產業導向和投入產出標準、污染排放標準等控制指標及違約責任予以明確,作為土地“招拍掛”出讓的前置條件,在出讓公告中一次性告知企業,讓建設用地帶著指標出讓,企業在競得土地使用權后通過“一窗辦理”,盡快取得施工許可,合法開工建設,建成投產后按照法定條件和既定標準進行驗收的土地出讓方式。
2、區域性統一評價內容是什么?
區域性統一評價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環境影響、水土保持、礦產壓覆、地質災害危險性、地震安全性、氣候可行性、防洪影響等。
3、3+X”控制性指標是什么?
“3”即: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建筑容積率。“X”即規劃用地指標、單位能耗標準、單位排放標準、安全生產管控指標等其他控制性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