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0014349/2022-31375 文       號 : 咸高發〔2022〕19號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發文單位: 咸寧高新區黨工委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名       稱: 咸寧高新區黨工委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關于加快推進人才強區戰略的實施意見 發布日期: 2022年09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2年09月07日
各辦(部、局、委)、市直派出機構、園區企業:
根據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時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戰略新舉措,按照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深入實施人才強區發展戰略,吸引聚集八方英才,咸寧高新區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題,以海內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為重點,以企業為載體,實施“5111”人才引進工程,即通過5年時間,圍繞食品飲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先進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五大主導產業,培育扶持高層次人才創業項目100個,引進博士研究生100名,碩士研究生1000名,使咸寧高新區成為高層次人才集聚、高新技術產業集群、高效資源要素融合、高精尖科技成果涌現的國際性人才高地,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支持各類人才到高新區創新創業
1.高端人才“引育工程”。緊盯世界科技前沿和國際頂尖水平,聚焦五大主導產業,精準引進一批由國內外頂尖人才和國家級產業領軍人才領銜的創新創業團隊到咸寧高新區創業,最高給予500萬元項目資助,根據項目需求提供不超過300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或廠房,3年內免收租金。對園區內企業全職引進或自主培養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和國家級產業領軍人才,給予人才及項目團隊參與項目研發經費的20%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特別重大的創新創業項目,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提供綜合資助。
2.骨干人才“集聚工程”。對認定為省級領軍人才、市級人才的創業項目,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150萬元項目資助。根據項目需求分別提供不超過1000平方米、50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或廠房,3年內免收租金。后期在創業項目建設用地上給予優先支持和政策優惠。在咸寧高新區申報入選國家、省級人才計劃或人才項目的人選,其項目主要成果在高新區落地并產業化的,分別按照國家、省級支持資金配套給予70%、50%項目支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3.青創英才“培育工程”。支持鼓勵有激情、有創意、有項目的青年優秀人才創業,創業項目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有自主研發成果和較大發展潛力的,經評定最高給予80萬元資助,并根據需求可提供不超過300平方米的辦公用房或廠房,3年內免收租金。
二、支持企業培養、引進高端人才
4.碩博人才“倍增工程”。對企業新引進的全職博士,“雙一流”院校的,每年給予4萬元補貼,其它院校的每年給予3萬元補貼,累計不超過3年。對于企業新引進全職碩士研究生,“雙一流”院校的,每年給予2萬元補貼,其它院校的,每年給予1.5萬元補貼,累計不超過3年。支持園區內企業主動對接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開展科研(課題)攻關、技術服務。企業每接收一名博士(含在讀博士生),且當年在企業實際工作時間累計超過3個月的,給予接收企業0.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企業每接收一名碩士(含在讀碩士生),且當年在企業實際工作時間累計超過3個月的,給予接收企業0.2萬元的一次性補貼。高新區管委會機關、事業單位通過市“招碩引博”計劃并被錄用的,遵照上述補貼標準執行,和市級政策標準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的原則執行。
5.高技能人才“壯大工程”。實施工匠培育計劃,對園區內企業新引進或自主培養的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及教練團隊給予企業30萬元獎勵;對新引進或自主培養具有“中華技能大獎”“技能專家”“全國技術能手”稱號的,經認定后分別給予企業10萬元、8萬元和5萬元獎勵。對新取得人社部門頒發的高級技師或技師證書后,與園區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簽訂兩年以上服務協議的技能人才,給予補貼。新晉升為高級技師一次性補貼0.8萬元,新晉升為技師一次性補貼0.3萬元。
6.青年人才“提升工程”。新取得國家承認的、與行業相關的博士學位或碩士學位后,與園區企業(含高新區機關)簽訂兩年以上服務協議的人才,給予補貼。取得博士學位一次性補貼3萬元,取得碩士學位一次性補貼1萬元。新取得正高、副高職稱后,與園區企業簽訂兩年以上服務協議的企業人才,給予補貼。取得正高職稱一次性補貼1萬元,取得副高職稱一次性補貼0.5萬元。
三、建設一流的人才承載平臺
7.支持市場主體建設人才創新平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設與產業發展相契合的工研院、產業研究院、應用示范中心,推進國家級科研院所、重點高等院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布局設點。對企業建設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中心(實驗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創新載體給予經費支持。進一步加大眾創空間、孵化器引進和建設力度。
8.打造國際化學術交流平臺和品牌。鼓勵園區企業在咸寧市內主辦重要學術會議、高規格人力資源發展論壇、產學研對接會、國際化人才培訓、人才國際化交流洽談會等活動。高新區給予經費補貼,用于支付場租費、資料費、與會人員食宿費及專家課酬等。每年按照企業實際支出的20%給予補貼,國際性學術會議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亞洲區域性國際學術會議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8萬元,全國性(含港澳臺)學術會議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園區企業、產業聯盟、新型研發機構、雙創孵化平臺發起的市級以上技術研討、成果轉化等創新活動,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資助。重大創新創業活動可給予專項經費支持,對獲獎項目落地給予專門支持。
四、創新人才評價、引進、使用機制
9.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引入第三方機構對創新創業人才的技術能力、團隊結構、商業潛力、社會效益進行綜合評價,作為開展項目資助依據;探索企業舉薦制,以人才的創新能力、成果業績和在研項目作為企業創新人才認定和資助依據;對技能人才逐步實施企業和行業協會自主評價,建立以賽代評、以賽促評的評價模式。
10.創新人才引進機制。支持工研院等新型研發機構采取市場化方式招聘專業“項目經理”,推行“揭榜掛帥”模式推動創新項目市場化、商業化。為咸寧高新區用人主體引進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產業領軍人才、省級領軍人才并取得一定成果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引才貢獻突出的給予特別獎勵。對為本區“雙招雙引”作出貢獻的高校人才聯絡站、人才工作站,根據考核情況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經費補貼。對重大引才活動給予專項經費支持。
11.創新人才使用機制。支持高校教授、博士到科技型企業兼職“科技副總”“產業教授”,對成效明顯、貢獻突出且考核合格的給予每年8萬元補貼,累計不超過3年。探索實施園區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引才,高校承接人才的人事關系,并約定人才在企業服務時間和考核績效,按每人每年5萬元給予企業補貼,最多不超過3年。建立高新區高質量發展智庫,聘請一批產業前沿領域的教授專家,為產業導入、項目引進提供論證咨詢。
五、建立人才工作保障機制
12.強化黨管人才工作格局。完善黨工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任務和運行機制,將行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及人才服務保障職能列入相關部門“三定”方案。建立領導聯系人才制度。暢通人才參政議政渠道,積極推薦人才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各類榮譽,推選“兩代表一委員”。
13.強化人才項目經費保障。設立咸寧高新區高層次創新創業項目人才專項資金用于人才引進,咸寧高新區財政局根據咸寧高新區年度可用財政預算收入的3%落實專項資金,專項資金由高新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管理。設立咸寧高新區高層次創新創業項目人才基金,用于保障人才項目股權投資。
14.完善創新容錯和榮譽激勵機制。對人才創新創業過程中因不可預知風險造成的失誤、失敗,按照“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原則處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人才計劃過程中出現工作失誤,凡按集體決策,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未造成嚴重損失和惡劣影響的,對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紀檢監察機關應當準確把握政策界限,通過合理容錯、及時糾錯、澄清保護,消除干部思想顧慮,鼓勵干部積極作為。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加強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對符合容錯情形的干部要及時予以容錯,客觀評價、寬容理解、大膽使用。完善人才榮譽制度,表彰優秀人才,宣傳先進事跡,弘揚愛國奮斗精神,營造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圍。
本意見適用于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咸寧高新區范圍內的生產型企業、科研機構、中介服務機構和在上述單位中工作的個人,以及咸寧高新區機關事業單位和市直派出機構在職在崗人員。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咸寧高新區黨工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與本區其它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執行。本意見實施過程中,如因國家、省、市相關規定調整而產生不一致的,以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準。
咸寧高新區黨工委
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2022年9月5日